本网镇江讯:5月5日,镇江中院首例专利纠纷经过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停止侵权,销毁已生产的侵权产品,并当场给付原告经济补偿款18800元。
4月24日,镇江中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审理首例专利纠纷案。拥有全自动皮子机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赵某请求法庭判令被告姚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侵犯专利造成原告的损失14万余元。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分别向法庭进行了举证、质证。鉴于该案事实比较清楚,且2007年底镇江知识产权局已经作出了停止侵权、销毁已生产的侵权产品及其说明书的处理决定。庭审结束后,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明有关法律规定,讲清侵权行为的危害性,最终,原被告达成了一致。虽然原告实际得到的经济补偿离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但原告认为通过这场官司,被告承认了侵权事实,停止了侵权行为,自己主要的诉求目的已经达到。
随着镇江市创新性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全市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逐年大幅度增长, 2007年镇江专利申请量达到5201件,专利授权达2022件,同比上升53%和106%。对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和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有效遏制成为建立完整、成熟知识产权体系的重要一环。镇江中院拥有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后,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上更加完善。这对促进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便利当事人诉讼、提高诉讼效率、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