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52,时针指向中午1145分,经济开发区法院立案庭里的一宗民事案件的调解也接近了尾声。被告翟某某在该院立案庭庭长李仁福的调解下同意一次性给付原告谢某某8000元钱,并退还部分货品。

原告谢某某与翟某某一直有生意往来,谢某某为翟某某生产的电器产品提供电机。由于谢某某近期提供的电机存在质量问题,翟某某生产的电器产品最近一段时间频遭退货,经营销售和工厂质量信誉受到影响。翟某某遂扣下了本应给付谢某某的部分电机货款。为此,谢某某将翟某某告上了法庭。由于谢某某是浙江的一家个体户,翟某某日常又要忙于生产经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遂将该案的调解安排在了“五一”节。

李仁福福告诉我们,节假日正常工作和每个法官都参与办案是该院的两大特色。“我们法院是去年刚成立的,由于辖区在经济开发区,所以一直存在着人手少而案件多的情况,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法院上到院长,下到后勤办公室的每一个法官都参与办案,我这个立案庭庭长当然也不例外。”

据了解,“五一”当天,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依然保持着正常工作状态。该院立案庭当天受理案件3件。该院丁卯巡回法庭固定审判点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由于这件案子的一方当事人扬州人,考虑到不影响他的工作,我们选择‘五一’开庭审理。”该案的主审法官说道。当天上午,该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则来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当天执行到位的2000余元抚育费送到正在生病住院的当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