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5-06 浏览次数:760
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坚持做到“三个强化”,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推动了辖区乡镇的新农村建设。
一是强化诉前的指导和宣传。各人民法庭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积极与民间调解组织建立联系,上门指导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在土地承包、房屋拆迁等关系农民重大利益的行政工作中,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合法合理的建议。
二是强化诉中的组织和服务。要求基层法庭的法官要充分行使释明权,帮助农民当事人正确主张权利;对于取证能力不足的弱势群众,要依法依职权取证;加大巡回审理力度,通过劝解、引导将纠纷解决在农民家门口,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三是强化诉后的关心和帮助。案件审结后主动为农民做好判后答疑和服判息诉工作;通过回访工作,帮助农民当事人解决判决后的实际问题;对审理中发现带有共性的涉农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