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点,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的优势,积极参与案件的调解,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该院专门为陪审员建立个人档案,定期对陪审员进行考核。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单独调解制度,在法官的指导下,陪审员既可以单独主持庭前调解,也可以单独主持庭审过程的调解。截至418,该院32名陪审员第一度共参与调解案件57件,调解结案55件,调解成功率达96.49%,且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上访缠诉案件,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