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成效显著
作者: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8-05-05 浏览次数:620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从强化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阶段入手,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案件从立案到执结的公正性。近年来,该院的案件质量明显上升,几个反映案件质量的指标数据,如上诉率、被改判发回率、投诉率和案件申诉、申请再审率等均有明显下降,案件质量排名领先全市各兄弟法院。
一、立案阶段。该院在立案大厅的明显位置,以制作牌匾的形式,公布各类案件立案的条件和立案所必备的各类材料,并通过设置“导诉台”,发放《诉讼指南》、《诉讼监督告知书》和《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宣传手册的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承诺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半个小时审查完毕,进行登记备案和电脑随机分配案件。对部分诉讼请求有困难的当事人,则由立案法官进行适度的诉讼指导,帮助其合理行使诉权。
二、审判环节。该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判,除了允许公民个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登记旁听外,该院还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参加有重大影响案件的旁听,自觉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该院庭审过程,规范、严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告诉当事人各项权利和义务,公开举证、质证和辩论,各项工作不流于形式。
三、执行环节。该院推行执行公开制,将每一位执行员办公电话向社会公开公布,实行“全员接待制”,完善了以公开执行措施、执行结果、财产变现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当事人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执行中止、和解和终结的案件,实行执行情况告知和执行风险提示制度,以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实现执行工作的动态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