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了加强管理、力求突破,睢宁县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确定建立“三个重心”为目标,力争形成规范有序、公正高效的执行工作体系。

以目标管理为重心,形成竞争、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一是根据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考核标准和该院的有关目标管理规定,重新修正执行局常规目标,使职能目标标准符合上级法院和本级法院的各项要求。二是对常规目标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分别按照个人、小组和部门进行分解,将目标落实到个人、执行小组组长和部门整体。三是建立目标跟踪监督机制,在执行局内部成立由执行局负责人为首的目标小组,将目标分阶段进行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四是建立明晰的个人考核机制,根据目标要求将各项工作确定分值,按照分值实行奖惩和评选先进。

以案件质量为重心,形成公正、高效的执行工作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监控程序,对监控节点进行增减,并完善监控程序界面,加强对流程管理中的审批事由的管理。二是加强执行案件裁判文书改革,要求执行裁定必须引用法律条文全文,根据案件繁简情况适当加强裁定文书的说理性。三是建立健全执行案件内部质量检查机制,加强执行案件中的合议庭功能。在执行局内部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执行局每季度结案的案件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考评范围在执裁分离的格局下,重新审视执行案件合议功能,修改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中的合议事项,在与执裁庭相互协作的情况下作好执裁以外的重大事项的合议工作,在放权执行法官的基础上对于重大事项进行把关。

以提升整体调研能力为重心,建立创新、奋进的执行骨干体系。一是加强调研管理,在执行局内部设立以执行局负责人为组长的调研信息小组,制定调研信息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对上级下达及本院、本部门确立的重点课题二是立足群体调研思路,以执行案件实体和程序问题以及执行工作管理为对象,将调研任务下达至执行局每位干警,强制性培养和提升执行队伍的法律思维能力。同时,强化调研成果的转化水平,不断推进执行局的制度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