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不断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近日,丰县财政20万元专款划入丰县人民法院专用账户,标志着“执行救助基金”正式启动。

近年来,急需赔偿金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申请人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之间的矛盾,是困扰执行工作的一个难点。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途径。经过认真调研,决定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

为使资金使用规范,该院严格审批制度,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申请的对象为执行案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债权人,该院将逐步对符合条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予以救助,缓解其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