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少年审判注重帮教
作者:孙发轩 发布时间:2008-04-30 浏览次数:832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方式,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寓教于审、寓教于惩、寓教结合、依法维权”的原则,针对未成年犯的心理、生理和行为特征,做好庭前、庭中和庭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
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在庭前查清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找准感化点,对少年被告人进行一至两次以上的帮教;庭中对少年被告人进行触动思想深处的教育;庭后跟踪回访,鼓励其认真改造,重新做人。通过依法建立未成年人缓刑考查档案、制定帮教措施、确定监管人员等措施,定期回访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切实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截至4月底,该院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件32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有26人,先后将7名少年犯送回学校,无一人重新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