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党组成员公开八项廉政承诺
作者:邵海林 刘敬永 发布时间:2008-04-23 浏览次数:739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丰县法院党组成员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在干警大会上公开八项承诺,并表示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检查以及全体法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项承诺的内容: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以案谋私;不泄露审判(执行)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不以说情打招呼等非正常手段干扰审判人员办案;不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日中午饮酒;不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干预审判和执行案件;不接受管理对象和当事人出资安排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承诺书中还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0516-89151908,随时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