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三个到位”积极组织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4-23 浏览次数:1010
本网南京讯: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大力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方案》的要求,南京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迅速在全市法院系统组织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并进一步明确“三个到位”的工作要求,确保纪念活动取得实效。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晖国任组长,吴平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纪念活动的全面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纪念活动的策划筹备、沟通协调、组织实施等具体事宜。二是工作策划到位。从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全面加强对纪念活动的整体策划,制定《全市法院系统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系列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纪念活动的十七项重点内容,即:庆祝“少年审判开展二十周年”、参加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南京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演讲选拔赛、全市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集中宣传、南京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辉煌成就图片展、改革开放三十年“全市法院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案件”评比、“金陵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有奖征文、南京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摄影书画展、市法院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大会、召开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座谈会、组织参加省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大会及全省法院英模代表座谈会、参与省法院“回顾与展望”人民法院改革论坛、向省法院《江苏法院优秀论文选编》推荐优秀论文以及编辑《南京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大事记》、《南京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审判理论研究成果集》、《南京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工作经验集》、《南京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宣传画册》,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展示南京法院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和显著成就。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对十七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及责任单位、部门,要求各责任单位、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按照责任范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制定具体方案,逐项逐件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各项纪念活动按照时间节点深入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