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420,海门市法院出台《法治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坚持审判工作为人民服务、为大局服务的方向,从关系群众利益的具体实事抓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全面启动了法治惠民工程。

《方案》明确,法治惠民工程分启动、实施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在具体实施中,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抓好选题,通过采取发问卷调查、与社会各层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确定具体问题作为法治惠民工程的主攻方向;二是抓好解题,由院党组研究制定解决具体问题的整改方案。三是抓好评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对法院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议;四是整改提高。对在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未达整改要求的相关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补课,落实相关问题的长效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方案》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海门市法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邱建国挂帅的法治惠民工程领导小组。《方案》要求,通过开展法治惠民工程,要努力实现四项目标:一是全院干警司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确立,公正司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审判人员违法违纪现象进一步减少,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三是一些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