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首次委托妇联调解离婚案件获成功
作者: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4-22 浏览次数:732
本网扬州讯:继今年3月,维扬法院与该区妇联在全市率先出台诉调对接规范性文件以后,近日,维扬法院又根据该文件精神,在全市委托妇联成功调结首例矛盾激化的离婚难案。
原告高某系维扬区双桥街办某社区居民,1997年与外来打工妹王某结婚后,因双方一直未能生育子女,致夫妻感情不断恶化。高某起诉离婚后,被告王某情绪十分激动,采取动刀威胁原告、自杀等过激行为要挟高某放弃离婚诉讼;虽经110多次出警处理,但双方矛盾仍日趋激化;由于王某拒不应诉,亦拒绝与法官见面,导致诉讼程序一直无法正常开展;而王某与高某之间不断升级的矛盾冲突如得不到及时化解,极可能酿成恶性事件。面对这一极为棘手的婚姻家庭纠纷,维扬法院经过认真研究,在与区妇联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决定将案件委托给妇联调解处理。
妇联接受委托后,迅即指派当事人住所地所属双桥街办的特邀调解员与妇联领导一道组成专门的调解小组,利用特邀调解员丰富的社区妇女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基层群众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优势,通过上门家访、谈心化解、邻居劝导、居委会干部说服教育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王某宣传法律,逐步平息王某怨恨冲动情绪,使其放弃采用极端手段解决矛盾的想法;同时考虑到身为普通家庭妇女的王某,孤身一人在扬州,无固定职业和正常经济来源,离婚后生活困难的客观情况,又积极做原告高某及家人工作,动员其给予被告王某适当的经济帮助。经过耐心细致地反复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调解离婚的一致意见,使该起矛盾尖锐、冲突激烈的婚姻纠纷案件终获园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