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行政审判减民负、解民忧
作者:马娟 华艳兵 发布时间:2008-04-22 浏览次数:833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院《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精神,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行政审判新任务,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行政审判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作用。
该院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到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每一个环节,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
同时在依法受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方面的行政案件时,该院主动适应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大行政相对人诉权的保护力度。在案件处理结果上实现司法公正,在审判活动中体现程序公正;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及时化解纠纷。切实解决一些案件审判效率不高,审判周期过长,久拖不结、久拖不执的问题;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官”民和谐。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根据案件情况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改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弥补行政相对人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诉讼过程中的释明、引导工作,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既打得赢官司,也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