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盐城亭湖法院民二庭在审判实践中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方针,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今年一季度共审结案件179件,其中调解64件,撤诉76件,调撤率高达82.35%。

一、专项教育活动效果初显。自今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和谐司法能力”专项活动、“双整顿”活动以及“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院开展以来,民二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求全体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强化依法服务大局的意识,通过坚持创新服务方式,改进调解方略,最大程度地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二、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首先,在通知当事人领取应诉通知书时,承办法官便初次征询当事人的调解意愿、接受调解的条件以及评估调解的可能性,并组织第一次调解。不少案件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当事人在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几小时内,就能达成和解协议。其次,在案件正式开庭前,法官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一次正式调解,庭审结束后,由于当事人对对方主张的事实与证据有了清楚的了解,这时再进行调解,双方容易达成一致。而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开庭后,法官可能要组织三到五次的调解才能顺利结案。最后,案件当事人一直拒绝调解的,法官在通知其领取判决书前将再度调解,此时当事人愿意接受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调解。

三、以学习交流强化司法能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掌握更多的调解技巧和调解方法,民二庭每周都将抽出一定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交流审判、调解工作经验,研习探讨近期审理的疑难和典型案例,以更准确地把握和遵循审判活动客观规律,提升法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经过持续不断的学习探讨,民二庭全体法官的案件调解撤诉率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部分法官甚至达到了97%以上的调撤率,为亭湖法院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的进位争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