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四个到位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促进司法和谐
作者:孙新红 发布时间:2008-04-17 浏览次数:731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云龙区法院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通知被害人应诉及时到位,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云龙区法院及时告知经济受损的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无法联系的,采取上门寻找、积极寻找联系线索等方式寻找被害人,保障其诉讼权利。
二是释法析理到位,为调解奠定基础。对于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审阅后,依照法律规定,向被害人作出详细法律释明,告知其所提起的诉讼必须有证据证实,所主张的权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超出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告知其将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通过法律释明,为下一步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争取多方力量合力调解化解矛盾到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害人的伤情一般为轻伤或重伤,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紧张,矛盾尖锐。为此,云龙区法院主动联系街道、社区、单位等,协调各方共同化解矛盾。多起案件的当事人在云龙法院积极的调解工作、单位领导及社区街道等多方协助下,被告人与被害人均达成了谅解,被告人诚恳认错并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最终案件多以调解撤诉结案。2007年,云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受理故意伤害案件51件,其中附带民事诉讼46件,附带民事诉讼以调解结案的35件,被害人经济损失赔偿到位率达76%。
四是宽严相济、从宽处罚、社会效果到位。对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云龙区法院从平息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角度考虑,均依法从宽处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