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卷宗质量
作者:刘翠颖 发布时间:2008-04-17 浏览次数:847
本网徐州讯:人民法院诉讼卷宗是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检验审判人员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准确性、合法性、严肃性的重要依据。为提高卷宗质量,铜山法院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转变审判人员“重案件质量、轻卷宗质量”的思想观念,严格责任考核。在思想认识上,把案卷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提高干警对卷宗质量的重视程度,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卷宗管理专人负责和部门领导审查双向机制。
二、强化业务培训。定期邀请各业务庭的业务骨干、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等,举办法院书记员的培训班。针对《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内容,对书记员进行业务知识、卷宗装订方面的专项培训,增强书记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法律素养 ,提高卷装订工作的规范性。
三、统一卷宗封皮和目录的印制。法院行装科对现有库存的各类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整理,对不符合要求印刷的卷宗材料进行封存,统一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案归档办法》中规定的各类卷宗目录的顺序要求,统一印刷,统一管理使用。
四、完善各类卷宗目录内容。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档案室联合,按照相关规定共同对各类案件的卷宗目录内容进行修订增补,使之既符合现今审判工作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