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滨海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妥善处理一批因一外地客商经营亏损引发的群体性欠款纠纷案,共办结案件61件,标的累计500多万元,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好评。

20067月,滨海县粮食局将所属粮苑宾馆的资产以竞标方式租赁给外来客商李某经营,租赁期间为2006719起至2016718止,租金为每年88万元。2007118,李某开始以新粮苑大酒店的名义经营, 200712月,因经营不善,新粮苑大酒店倒闭,李某下落不明。酒店经营期间,李某在滨海欠下大量外债,大到装潢工程款,小到食品原料款,无所不包。新粮苑大酒店的倒闭和李某的下落不明在当地引起恐慌,索款无着的债权人们纷纷扬言要对新粮苑大酒店的资产进行哄抢,有的甚至开始串联集体上访,影响当地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

滨海法院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果断决定提前介入纠纷的处理,由诉前调解服务中心指导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并在受案后将此批案件交给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民二庭副庭长杨德军同志审理。杨德军同志接到案件后,认真对案件进行了研究,认为李某的到庭在处理此批案件的关键。他在通过一定途径了解到李某的电话后,一次次拔打李某的电话,向其宣传法律,消除其思想顾虑,说服其亲自来法院参加案件的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德军同志发现,一些债权人“浑水摸鱼”,故意虚报欠款金额,而李某由于缺乏管理经验,部分条据未收回。针对此情况,杨德军同志逐一做这些债权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他们放弃了“非份之想”。目前,这批在当地倍受关注的欠款纠纷案已经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此批案件的审结为人民法院维护地方稳定、主动服务地方中心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