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华山法庭案件陪审率100%
作者:刘秋苏 发布时间:2008-04-16 浏览次数:605
本网徐州讯:为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丰县人民法院华山人民法庭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把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纳入法官绩效考评中,要求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80%以上。该庭从今年1月1日至今,共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14件,全部适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参审率达100%。陪审员参与审理的14件案件中,调解12件,调解率达85.7%;且判决2件全部服判息诉,无一件上诉,案件正确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