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别开车,开车别喝酒”已成不少驾驶员的共识,可是身为驾校教练的王某却不顾法律利剑,酒后驾车。近日,如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王某系如东某驾校教练,2012521日刚刚有一批学员顺利通过考试,于是大家相约庆祝。酒醉饭饱后,学员们都劝王某找个酒店住宿,王某自觉车艺高超,这点儿酒难不住自己。2050分许,王某驾车行驶至如东县洋口镇南渔线路段时,被如东县交巡警大队洋口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43mg/100ml,超过醉酒界限。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王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