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今年来,苏州相城法院民二庭在不降低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四项举措,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目前,商事案件收结案达到合理状态,审判工作进入良性循环。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为零,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和“四项”未结案件分别为6件、18件。

一是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对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创新意识。打破常规工作模式,强化整体与协作意识,形成优势互补,加快办案节奏。定时、定期、定人集中保全,专人负责,有效保障后期审判。每周召开例会,每位审判人员提出自己遇到的疑难案件,共同分析研究,提出方案,统筹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二是制定方案,抓好结案工作。对超出规定期限的未结案案件,逐一排查,全面清理,逐案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把每一个案件都落实到人。适度分流,防止个人积案过多情况,确保法官手中案件数量合理、均衡。限定审限,每周一检查一通报,庭长具体抓好落实。结案同时,抓紧归档,做到结案、归档及时、规范、有效。

三是加强调解,提高审判效率。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庭审调解,灵活运用多样化的调解方法,不拘泥形式,就地调解、随时调解。对于时间较长的未结案件,法官全面熟悉案情,明确双方证据弱点,适时告知法律风险,因势利导,促成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对案件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种类案件的调解思路,指引以后调解,提高结案效率。目前,商事案件调撤率已近90%

四是奖惩分明,激发干警热情。对案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领导督办制度,增强督办力度,保证审判的进度和效果。对于案件不能在期限内审结的,要求承办法官书面说明原因,以警示其他人员,杜绝人为拖延办案期限;对在工作中完成任务好的个人根据院岗位目标考核规定报院政治处予以奖励,形成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引导全院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有效激发干警的争先创优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