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案件局外人的博客说起?记睢宁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
作者:娄银生 魏东 马娟 发布时间:2008-04-15 浏览次数:700
“
但人间是温暖的,法律是公正的。
在这里,大江宝贝向睢宁县政府王县长、郭县长及睢宁县人民法院的陈院长等表示深深的敬意和真诚的感谢。他们通过不同方式,为事故公正的解决作出了自己的努力。谢谢!
一句感谢,表达不了大江宝贝对所有关心和支持几个受害家庭人们的谢意,祝好人一生平安!祝受害家属早日走出痛苦!
在这里,大江宝贝希望两个逝去的孩子能够安息,在天堂里找回快乐;希望两个妈妈尽早从失去孩子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也希望另三个受伤的孩子早日康复,忘记这场可怕的噩梦。
除了感谢,还是感谢,大江宝贝有表达不完的敬意和感激!”
这是记者日前在网上看到发表于
为了不辜负这位网民对“法官富有经验与成效地调解”的感慨,记者当即联系采访了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近年来,该院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集思广益,探索各类案件的调解方法。分管法院宣传工作的副院长张剑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调解五法”:
社会联动法。该院借助外力,内外联动,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充分调动了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纠纷的积极性,将其优势加以整合形成合力,共同梳理纠纷,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推心置腹法。法官把诚心、公心、爱心、细心、耐心有机地结合起来,以真诚的服务和真心的关爱获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赖,从而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彻底化解纠纷。
情法结合法。法官耐心细致地把案件的法、理、情都说清说透,既释明法律的规定,又晓之以理(如当地的公序良俗)、动之以情,使当事人以冷静的心态去沟通,消除与对方的隔阂,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
案例展示法。在很多案件中,面对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当事人内心并无意见,只是担心若接受这样的方案,自己可能会吃亏,对方占便宜了,面子上抹不开。法官这时就把相似案例的判决或调解的结果展示给当事人,使他们认识到自己并不吃亏,从而愉快地接受该调解方案。
引导教育法。法官在把握双方争议焦点的基础上,适时引导当事人求同存异、抓大放小,引导他们多看可能的法律后果和诉讼风险。同时对那些蛮横不讲理的当事人及时予以严厉批评,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
“这起交通赔偿案件的成功化解得益于‘调解五法’的综合运用。去年以来,我们办结各类案件6000余件,调解结案达到4575件,其中有一批比该案更为疑难棘手的案件得以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标。”张剑告诉记者,地处苏北平原的这家法院已连续三年成为“江苏省优秀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