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加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作者:汪洪明 发布时间:2008-04-15 浏览次数:775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为切实做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把涉及到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一律作为重点案件来抓。凡是涉及到弱势群体的案件全部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快速的得到法律的保护。
一、涉及到老人的赡养案件。凡是此类案件,立案后,一律先从赡养人方面进行说服教育,坚持调解,争取在庭前把矛盾化解,做到使双方当事人能够和睦相处。若难以调解,审判人员应该尽快判决结案,并尽快执行。
二、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案件,对于其中的离婚案件,审理法官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有必要的话,可以发动当事人的亲属进行同时劝服调解。尤其是已经有孩子的离婚案件,审理法官必须慎重处理,要先从孩子的角度对当事人调解,必须判决的要首先考虑儿童和妇女的权益。对已经离婚的家庭,孩子的抚养问题应摆在首位,孩子索要抚养费问题的案件,法院应高度重视,督促审理法官尽快判决、执行,保证儿童的生活、教育等权利尽快实现。
三、有关残疾人的案件。其一是残疾人因某种原因致残,而未得到合理赔偿。对于此类案件,审理法官会酌情缓、减、免交诉讼费,在最短的时间里结案并尽快执行完毕。其二是部分残疾人因自身条件所限制,为了生存而违法犯罪。对于这类案件,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一般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判决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