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悬赏执结一起陈年旧案
作者:王秀丽 于为国 许树友 发布时间:2008-04-15 浏览次数:621
本网盐城讯:一份1998年3月的判决,历时十年,尚有18600元货款未履行。多年来,被执行人陶某一直下落不明,原居住地四灶民权村仅有破房三间,无法执行。2007年底,申请人孟志发现陶某下落,于是申请恢复执行。东台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陶某,要求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陶某声称在南京打工,拒不到庭履行义务。眼看执行又要陷入困境。执行法官另辟奚径,利用手中掌握的唯一线索,被执行人从事建筑业,便在东台建筑行业同行中悬赏征集执行线索。没到一个月时间,法官就接到了举报,顺藤摸瓜而查明陶某一直居住本市,且有房产可供执行。当法官出现在陶某面前时,陶某傻了。在法官的严肃教育下,陶某主动与申请人订立分期履行协议,并找出刘某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