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五法”做好涉案信访工作
作者:孟卫东 田源 发布时间:2008-04-15 浏览次数:655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云龙法院把解决涉案信访工作提升到落实司法为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长抓不懈,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措施、新方法,摸索出“五法”等方式大力加强信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控制源头法。重视庭前调解,在开庭前征求原被告是否接受庭前调解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予以调解。同时强调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解,把案件的调解率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以求钝化矛盾,达到减少申诉的目的。开展这项工作后,案件调解率有了很大提高,效果也较好,大大减轻了信访工作的压力。
二、耐心听诉法。接访时文明接待,耐心听诉、平等待人,体现人文关怀,使来访者感受到关怀和温暖,从而缩短距离,取得信任。耐心听诉,可以准确领会来访者的目的,弄清他们申诉的理由,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促使服判息讼。耐心听诉中也可能多听一些当事人的唠叨,但效果往往事半功倍。
三是责任到人法。将信访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每月定期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就涉诉信访情况进行通报,认真分析,研究对策。认真办理好上级法院和区委、区人大交办的案件,该类案件由院长亲自督办,责成案件承办人限期办理,并写成书面材料进行汇报。设立院长接待日,规定每周五由院长亲自接待前来信访的当事人,努力做到小事情尽快解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使矛盾消化在本地,避免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事件的出现。
四、综合治理法。在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中,遇到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取得区委和人大的支持,争取把重点信访人员纳入全区控制赴省进京上访的对象中。同时加强与其他信访部门之间的协作、联系与配合,定期排查矛盾并进行通报,使其他部门了解情况,避免了以往信访人员到人大、信访部门上访时,相关部门让法院进行重复处理情况的发生。通过这些做法,形成社会各界真正理解、支持法院信访工作的良好局面,实现信访工作的综合治理。
五、抓住症结法。涉法信访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或执行措施不满意,或者是对法律法规不太熟悉的结果。为此,云龙法院加大一般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对能够调解的案件尽量调解;加大案件质量的审查力度,确保审判质量的提高,争取做到生效判决的零投诉;加大释明权的实施,避免不理解法院判决适用的法律无理上访。同时,该院还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加大对法官的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法官的照片和电话,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