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法制宣传进农村、法律咨询到农户”实现全覆盖
作者:徐方 发布时间:2008-04-10 浏览次数:652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新沂法院坚持以服务三农为立足点,连续开展了“法制宣传进农村”、“法律咨询到农户”活动,认真贯彻党的“三农”政策,自觉服务“三农”,彰显党的先进性。几年来,全院4个人民法庭20名干警活跃在全市各乡镇,深入农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件,吸引5万余名群众驻足观看法制宣传版块,发放资料20000余份。受益群众达3000余人,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称赞。
一是制定法制宣传目标计划。为克服法制宣传盲目、随意、走过场,该院每一年都制定出当年的法制宣传目标计划,增强法制宣传的目的性、计划性和针对性。根据辖区各乡村的数量,确定了“一月一村”的法制宣传制度,每月到各村轮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活动开展更加深入和广泛。该院还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宣传内容,更加贴近生产生活实际,从而增强了群众参与法制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对宣传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宣传质量和效果。该院利用业务学习的机会,对宣传人员进行法制宣传知识培训,提高其宣传业务技能,增强其宣传服务能力,为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定点、定时公布宣传活动。将法制宣传的时间、地点提前七天予以公布,特别是到所在村张贴公告,让群众广泛知晓。
四是与其他便民措施有机结合。该院利用下村进行法制宣传机会,将定点收案、法律咨询、接待信访等便民措施有机结合,扩大便民利民成效。在法制宣传过程中,共定点收案500余件,解答群众法制咨询2000余件,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