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让调解窗口“活”起来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4-10 浏览次数:794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结合新时期法院工作特点,不断探求“调解窗口”工作机制,通过在创新中探索、在探索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使“调解窗口”不断“活”起来,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一季度,共在“调解窗口”调解结案203件,占进入立案诉讼程序案件总数的31.2%。
该院的做法是,以相关业务庭庭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调解窗口”的接待与处理工作,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先由引导员指引到“调解窗口”,后由担任调解员的庭长现场接待处理当事人要求解决的问题,如前来要求立案的只是一方当事人,在了解详细情况后,由调解员就相关问题进行法律释明,有一部分当事人在听完调解员的释明后,主动放弃了“打官司”,仅此未立就撤的案件就有63件。如确需双方当事人到场参与调解,调解员会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于3日后来法院调解,若能当场调结,就此结案。如不能调结,则告知到立案大厅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该院将“调解窗口”的责任施压到相关业务庭庭长的做法,加强了“调解窗口”庭长的工作责任心,也简便了工作程序,改变了以往其他调解员调解时层层报批的弊端,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