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法官“清明节”的一天
作者:金语 秦玮 发布时间:2008-04-09 浏览次数:749
早上九点整,唐法官与书记员小包已在第七法庭准备就绪,对无锡市某玻璃经销公司诉无锡某门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庭审。十点,庭审结束,唐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此案进行了调解,经过反复做工作,终于使当事人初步达成了调解协议,一个上午很快就过去了。
由于放假,机关食堂没有提供午餐,唐法官与小包就简单地吃了点便饭。中午,唐法官也没有休息,而是在办公室制作法律文书、阅读卷宗材料,为下午的庭审做好准备。下午1点、2点、3点,唐法官又先后开庭审理了无锡某印花纺织品有限公司诉吴江某纺织品贸易公司加工合同价款纠纷、江阴市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无锡某化工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杭州某塑胶公司诉无锡某塑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三案,且均进行了庭后调解。经过唐法官的努力,当天开庭的4件案件中,有2件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另外2件案件则因被告提出了反诉,需另行组织开庭。下午4点,唐法官根据开庭时反诉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堰桥街道某处进行了证据保全。
年近五旬的唐法官已在审判战线上默默工作了近二十个年头,是该院商事审判的一员“老将”。他不顾身体条件差,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勇挑重担,承办了庭里大量的被告人在外地的案件,常年奔波在外,足迹踏遍了全国二十余个省份,常常一批案件办完刚回来,另一批案件又等着他出差,每年他都主动放弃了许多个节假日和休息日。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他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科学办案,每月都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开庭,随后开展调解、法制宣传、判后答疑等工作,使许多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成效。在他的带动下,民二庭全体干警凝心聚力,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为圆满完成各项审判任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努力奋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