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四个到位”建立健全人大监督长效机制
作者:周茂东 发布时间:2008-04-07 浏览次数:559
本网宿迁讯:“两会”刚刚结束,泗洪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代表联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两会”精神,高度重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制度,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一、思想认识到位。该院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工作中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的理念,严格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推进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沟通协调到位。一是成立了人大工作站,由一名分管院长牵头,在办公室专门明确人大代表联络员专司联系工作。其职责包括接待来院的人大代表,办理人大议案和交办的事项,组织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等事项。二是建立固定的代表联系工作组,由中层干部组成,负责与辖区内或与本部门职责相对应的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和联系,在人代会期间,负责听取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反馈并向代表通报处理结果,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经常化。三是开通了人大代表“绿色通道”,为全县各级代表委员发放特邀通告证,只要出示相关证件,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旁听。
三、工作措施到位。一是依法办理人大转办、交办的代表信件,实行专人负责处理反馈的工作机制。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措施,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做到“办妥一个建议,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项工作”;二是完善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审理制度,健全自觉接受监督机制。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的组织领导、计划协调、建议办理等工作都给予了具体规定,建立健全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四、报告备案到位。该院围绕本院工作中的新点、特点、亮点和难点确定议题,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就民商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通报法院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虚心听取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题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向人大反映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压力,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对一些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作出宣判后,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对法院审判方式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定期向人大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