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八项措施 集中处理重点涉诉信访案件
作者:马秀丽 发布时间:2008-04-07 浏览次数:597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及省市法院关于深入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于
一、加强领导,保障有力。由党组书记、院长蔡可勇任组长,分管院长和各业务庭庭长和行政装备科等保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司法警察大队和行政装备科保证人员和车辆随时准备待命出发。严密的组织、充足的保障为集中处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周密部署,务必解决。定时间、定人员、定目标、定责任。对中央政法委交办的涉及我院2起非正常进京上访案件实行包案制到人,由院长随时调度督促处理,一名分管院长和涉案业务庭庭长为包案人,确保务必结案;
三、严格标准、高设目标。所有集中处理的案件要按照“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工作要求,对中央政法委交办的案件结案标准为书面表示息诉为结案标准,息诉稳控率必须达到100%。中央联席办、市中院和县政法委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确保达到60%,力争达到70%。
四、因案施策,力求效果。坚持一案一策,因案制宜,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合理诉求,依法解决。属于尚未审结的案件,尽快处理结案;对已结案不息诉的,由原承办业务庭进行判后答疑,教育引导和沟通调解工作,化解心结,促进息访。对“瑕疵”案件由原承办人予以法律释明,承认错误,取得谅解,消除不满,理顺情绪。无理缠诉的,依法打击。属于精神病的,进行医疗救助。属于别有用心的组织、策划和煽动集访事件的,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打击,决不纵容迁就。
五、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对符合终结条件的及时报请终结;对符合甄别条件的,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做好案件甄别工作;紧紧依靠人大党委政府,积极与县人大、县委、政府联系,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息诉息访工作。
六、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既要逐步消化老的上访案件,又要防止产生心的信访案件。在集中处理的同时,对有初信初访的苗头和已经产生初信初访可能转化为重信重访的案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解决方法,尽快解决纠纷,防止转化为重信重访案件。对因人为原因造成涉诉信访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七、寻求法外施策,追求和谐司法。拓宽息诉思路,创新息诉方法,实施人文关怀,考虑法外施策,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更多的民生帮助,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上访人的实际困难,让当事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人文司法的温暖,逐步弱化矛盾,为息诉息访创造条件。
八、深化处理,形成制度。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深化做好集中处理工作,力争集中处理息诉率达到70%,并把集中处理经验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持久地进行下去。年底我院将对集中处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对集中处理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提出批评,并继续查找原因,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