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种救济渠道,使更多的纠纷能迅速、便利、妥善地得到解决,1-3月审结案件939件,调解、撤诉831件,调解、撤诉率达 88.5%。上诉案件75件,上诉率为6.89%;发改案件3件,发改率为0.27%;向上级法院信访涉案数0件。促进了社会和谐。

该院与政府、公安、司法、基层组织联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网络,构建以司法为主导,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凡是涉及重大、集团诉讼案件,立案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报告,向政府部门通报,适时召集原、被告和双方基层组织举行协调会议,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及时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案件,先行委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实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

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大胆确认确认纠纷双方自愿达成的、符合有效要件的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公信力。

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该院要求组成巡回法庭到乡镇村社和发案地,就地审理、调解,特别是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赡养案件,矛盾易激化的相邻纠纷,一律将法庭搬到村调解室,在村组与人民调解组织一起进行现场调解。

通过邀请人民调解员到庭听审、参与个案调解等方式,做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处理民间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便捷、灵活的特点和优势,促进各类民事纠纷得到彻底圆满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