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五个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丁建华 发布时间:2008-04-03 浏览次数:769
本网南通讯:今年以来,如东法院紧贴全院工作大局和队伍建设实际,本着“统一思想、抓住重点、解决问题、确保实效”的原则,突出严肃性、时限性,精心谋划,扎紧部署,狠抓落实,在廉政警示教育中坚持做到“五个坚持”:
(一)坚持用上级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该院针对廉政建设工作中暴露的问题,结合省市各级要求,专题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法院队伍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统一思想认识。会上,党组成员人人表态,表示要带头参加教育、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在此基础上,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后,院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到各个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动员。通过层层教育和发动,较好地统一了全院上下的思想认识。
(二)坚持靠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教育落实。院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院领导和纪检组、监察室具体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院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别“蹲”到责任部门,抓教育的全过程。通过分工,明确谈话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使全院上下,克服侥幸、无所谓和与已无关等不良心态,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警示教育活动中来。
(三)坚持把自查自纠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形式。这次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查找问题、解决问题。院提出了自查的13项重点内容,统一印制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登记报告表》,要求每个人、每个部门都要负责任地向院党组和纪检组写出一份自查情况报告,填写一份自查情况登记报告表,装入个人廉政档案。院党组根据县委和县纪委的指示,鼓励有问题的同志自已讲清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四)坚持将关键部门和关键人作为教育的重点。在这次警示教育,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人员和负责财务装备的人员作为重点;部门重点排查票据管理、卷宗归档、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个人重点排查以权(案)谋私、索贿受贿、收受礼金、侵占和擅自处置执行款物及接受由当事人支付费用的各种消费、参与赌博、出入不健康场所等违纪现象。
(五)坚持把标本兼治的原则贯穿教育的全过程。一方面,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录像、开展反腐形势教育,引导干警算好廉政帐,强化干警的自律意识。同时向全院干警提出了“十个更加”的要求,即要更加注重加强学习,更加注重团结协作,更加注重开拓创新,更加注重群众观念,更加注重公正高效,更加注重廉洁司法,更加注重能力建设,更加注重精神状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更加注重接受监督。另一方面,注重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对原有制度和规定重新进行了审视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和非审判人员的考核体系。对执行工作作出了“四不准规定”(不准一人办案,不准擅自处理涉案款物,不准在工作时间参与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不准着便装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和“四公开”(公开执行程序、公开执行期限、公开执行标的、公开执行款物去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