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三个文明建设取得成效
作者:王骞 发布时间:2008-04-03 浏览次数:621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倡导“司法和谐”理念,有力地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日前,该院被响水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07年度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综合考评先进单位”。
一、加强物质文明建设,优化审判工作环境
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加强与县财政部门沟通,缓解经费压力。审判楼二期工程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审判工作环境得以进一步优化;及时发放干警制服,保障审判活动顺利开展;加大科技法庭投入,购置投影仪、电脑、监控设备、电子大屏幕等设备,保障审判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聘请专人负责办公区及审判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定期保养绿化,确保办公区和审判庭庄重、整洁;大幅压缩办公经费,对经济困难的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和执行救助措施,全年共减缓免诉讼费30余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近6万元。
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法院文化层次
紧紧围绕“建设一流队伍,打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目标,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营造奋发有为、进位争先的文化氛围。以争创学习型法院为载体,加强干警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开展“严纪律、强作风、树形象、促发展”专项整改活动,在全范围内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推动党风廉政活动深入开展;开展警言警句征集活动,增强干警廉政自律意识;创新便民举措,推行假日法庭、上门立案和预约开庭,切实维护群众诉权;认真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诉息判;规范干警的仪表举止,要求每位在岗干警挂牌上岗,立案、接访等窗口岗位须规范着装。2007年底,该院工作报告在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院长吴敦以全票当选。
三、加强政治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发展大局
该院将服务发展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进一步优化服务手段,倾力打造一流司法服务软环境。出台《响水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投资绿卡制度>细则的通知》,细化服务内容和要求,规范司法服务行为。主动服务企业改制,全年审结破产案件5件,盘活存量国有资产3.6亿,帮助企业追回债权2000余万,协助安置企业职工5100余人。积极拓展司法服务,开展以“帮企业解难,促企业发展”为主题走访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全年走访企业120余人次,县委书记潘书记两次批示,充分肯定该院融入大局抓审判的先进做法,县优化办将该院列为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