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徐州贾汪法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干警的工作责任心,从“五个方面”培养执行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1-2月份,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95.85%,位居全市第一,执结率36.61%,位居全市第四,执行投诉率为零。

一是主动展开谈话。执行工作不是简单的查封扣押,每一个执行行为,从执行程序的启动,到可供执行财产的查找、识别、控制和处置,都需通过执行人员找相关人员通过询问、谈话等语言表达出来。案件到手后,执行人员主动约见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一方面表示重视和关心申请人的要求,一方面详细地询问申请人所掌握和了解包括被执行人的过去和现在,本人和家庭的全部情况,从而全面地掌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查找和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执行人员也主动地传唤或通知被执行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从而达到几个目的:摸清情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通过耐心细致的主动谈话,大部分的案件都能摸到财产线索,找到对路的执行方案,即使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也往往无对抗行为。

二是主动开展调查。通过谈话能够发现一定的财产线索,但仍要做深入的全面的调查工作。要主动出击,积极开展“五项调查”,查银行、查房产、查工商、查车管、查税务。主动调查既表现在快速启动调查程序,也表现在开展多次调查和多项调查,还表现在调查过程中要有方案,有办法、有策略、有针对性,取得成效,坚决杜绝被动的无谓的和无效的调查。

三是主动采取执行措施。采取执行措施的主导权力在执行人员手里,所有的审批程序都是把关意义,而非限制意义。执行人员不能以需要审批为由,而被动出击。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要自觉地、积极地、合法地采取执行措施。主动与否往往表现在采取措施是否及时、正确、多样、有效。

四是主动沟通和协调。执行工作与审判工作最大的区别就是沟通和协调。开展执行工作就是要经常地、多次地与不同的人员和部分沟通和协调。这种沟通和协调能否取得成效,往往取决于执行人员的主动性。执行人员为了弄清案情,要主动与审判庭的审判人员沟通;请金融、房管部门协助执行,要主动联系;查户籍要与公安联系;请示和汇报案件,反映情况、请求支持,要主动向院领导、中院相关部门、区人大、党委和政府汇报。所有这些都要求执行人员要主动,哪一方面被动等靠都是无助的。还有在执行涉府涉村案件时,既不能冒然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等靠这些部门的负责人主动来协调。

五是主动解决信访。信访工作如果不主动抓,一定会是老的未解决新的又不断发生。主动抓信访表现在:一是主动排查,经常排、定期排,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二是主动约见信访人,了解情况,讲清道理,拿出意见;三是主动解决信访问题。一天不解决问题,不及时解决问题,信访只能越等越多;四是主动反馈情况。在开展信访工作时,要及时地、经常地、主动地向信访人反馈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