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日,淮阴区法院推出三项举措规范行使法官自由裁量权。

一是严格量刑准则,做到量刑幅度明确。该院要求对刑事案件量刑严格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行使自由裁量权。禁止对相同性质案件的裁判结果大起大落,量刑额度和处罚范围应明确在一定的幅度。专门制定罚金刑的量刑原则,规范罚金刑。

二是加强调配,确保裁判尺度统一。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的指导案例。对于同一类型、事实基本相同的案件或事项,应做出与案例基本一致的裁量。立案庭应合理调配案件,相关联的案件应发送同一业务部门审理,避免不同审判机构作出不同的裁判结果;审判委员会加强对各业务庭案件审理的指导,使同类型的案件在各部门之间有一个统一的裁判尺度。

三是加强监管,保障自由裁判权的正确行使。该院坚持审判公开,增强审判透明度和公正性;改革裁判文书的制作,增强裁判文书的证据效力分析和裁判理由的说理性。同时,加强自由裁量权内部监督机制,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规范有冲突及减轻处罚的案件实行自由裁量权行使登记报告制度,在宣判前填写登记表备查,由庭长向院长或分管领导报告,院领导认为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