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始终把程序公正建设作为提高审判质量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法官程序公正意识。从立案、庭审、审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程序公正建设,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一是树立程序公正意识。在审判工作中,改变过去那种只要实体审理未出差错、程序方面有点问题无所谓的观点和做法,建立了法官办案责任制和办案质量检查制度,对于程序方面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对违反程序办案人员按照责任予以追究。

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立案。在受理案件时,立案庭根据起诉事实反映的案件性质确定正确的案由,并由立案庭按照程序规定移交审判庭予以审理。以避免立案不当而造成案由差错,从而导致审判庭职责范围混淆。确保审判庭按照其职能范围审理相关类型的案件。 

三是发挥庭审功能作用。通过庭审观摩评比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庭审的透明度。要求主审法官在庭审前严格审查诉讼证据,写出阅卷笔录,庭审中,严格庭审程序,对证据在庭审中逐一质证认证,力求查清案件的全部法律事实。

四是增强司法文书说理性。详细制定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裁判文书的书写格式,对文书写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注重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加强对质证中有争议证据分析、认证,增强判决的说理性,使裁判文书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示,提高案件质量的一个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