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睢宁法院提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

该院党组提出,人民法庭的今后的工作主要有: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调判关系,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纠纷案件。应当区分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着眼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调判结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是非分明,当事人又不愿意调解的,就应当及时作出判决,让权利人及时得到救济,让背信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将明辨是非作为审判工作不可逾越的底线,把人民法庭审判工作作为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重要平台,决不允许在审判工作过程中发生抹煞道德标准,混淆是非黑白的现象。

对于进一步强化人民法庭工作,该院提出要进一步实现人民法庭队伍、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人民法庭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根据审判工作实践需要,及时对法庭工作进行规划和调整;要切实发挥巡回审判点的作用,真正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科学安排立案、审判和执行等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正确处理法官职业化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之间的关系,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