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行政审判出新招
作者:张美芳 发布时间:2008-03-31 浏览次数:630
本网南通讯: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努力化解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海门法院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拓宽行政审判思路,近日,与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行政审判信息共享、立体监督机制互动。
一是建立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该院与海门市政府法制办通过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理论研讨、案例分析、个案庭审观摩、行政案件质量评查、优秀行政处罚文书评比、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强制措施的采用等形式,主要就行政诉讼案件受理通知抄告、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行政案件审理结果反馈、行政诉讼案件信息交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涉及行政机关执法存在的问题以及司法建议情况等问题进行交流。联席会议原则上双方轮流承办,每次会议由承办方负责组织,双方共同拟定活动内容、参加对象和活动形式,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承办方搞好活动的组织工作,每次活动结束后,由双方形成会议纪要或其他材料,印发有关行政机关参照执行。在运作方式上主要通过组织重点行政执法机关学习交流、参加培训、组织座谈和开展课题调查研究等形式,分析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对策措施,提高全市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是建立行政审判数据网络系统。系统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该院和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分别享有管理、查询权限,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发挥各自的监督职能,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实现行政审判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查看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及时通知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且有重点地组织行政机关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实时掌握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排查违法行政行为。
自该院与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以来,海门市政府法制办共排查行政执法机关被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的行政错案线索10条。根据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市政府法制办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通知书》58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应诉23人,占开庭审理案件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