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妥善化解一起企业合伙纠纷
作者:王骞 发布时间:2008-03-31 浏览次数:613
本网盐城讯:在响投资的3名浙江客商发生经济纠纷,涉案标的近百万元。近日,这起纠缠3年也没结果的矛盾在我院得到妥善解决。
2004年,浙江商人腾某、鲁某和王某在我县合资成立响水县金瑞针织有限公司,后腾、鲁二人将其所持的股份承包给王某单独经营。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王某与腾、鲁二人因支付承包金数额发生分歧,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经多方协调3年仍未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08年2月,腾、鲁二人起诉到我院,要求王某给付其承包金、利息及违约金等计99万余元。
此案标的大,案情复杂,矛盾激烈,一纸判决虽然可以顺利结案,但容易导致双方矛盾越积越深,特别是一个企业很可能因此倒闭。民二庭从服务企业发展、营造一流投资环境角度出发,在庭前、庭中、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并提供多种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努力寻找平衡各方利益的契合点,拉近双方的距离。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让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了一致意见,取得了原被告双方都满意的良好效果。至此,3年的纠纷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