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为了策应苏州工业园区区域发展呈现的增长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更好地推动园区又好又快地发展,早日实现“建设全国水平最高,竞争力最强园区”目标,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专门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园区发展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立足“创新思维、率先服务、重点保障”的服务大局工作思路,围绕服务经济、化解矛盾、诉讼便民、司法延伸等方面打造六项亮点工程,着力构建维护发展、保障发展、推动发展的服务园区大局司法保护网络。

一是创新调解机制,化解园区社会矛盾。借鉴新加坡工业仲裁庭工作理念,设立劳动争议案件特约调解员,从园区HR人事经理俱乐部内聘请服务于500强企业且从业5年以上的资深人事经理担任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特约调解员,兼作为企业的资方代表,从企业工会组织中聘请不同层次的员工,作为员工的劳方代表,共同参与对争议纠纷的调处。借助园区HR人事经理俱乐部平台,创办园区人事争议态势刊物,有针对性地刊登劳动争议生效判决案例,指导、规范园区劳动用工制度。在镇、社工委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从事地方调解未成功的民间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审查地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调解协议,对出具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分析民间矛盾纠纷阶段性动向和特点,及时研究对策,主动开展巡回审判、审务进社区活动,送法到基层。

二是构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体系,全力助推“科技新硅谷”。在全院建立从立案、审理、执行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案件“绿色通道”,保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在重点企业及园区中新科技城、动漫产业园、生物纳米园、创意产业园设立联系点,制作《知识产权诉讼指南》,促进企业的诉前预防和诉讼中举证能力的提高。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台,与园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海关建立知识产权互动机制,加大对园区知识产权案件的保护力度。

三是实施专项救助制度,积极参与改善民生。设立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对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长期下落不明而导致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必要物质,救助弱势群体,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帮助个人或者家庭克服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实施刑事被害人专项救助基金,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致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致伤致残需花费巨额医疗费且本人及家庭无力支付的、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致巨大经济损失且生活特别困难的等人员进行一定的救助。

四是完善应急机制,快速介入园区涉诉重大事件。完善重大事件处理应急机制,对园区内发生的涉案人数众多,矛盾突出尖锐,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涉诉事件,快速介入,用足用好各项司法措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维护园区稳定的发展环境。

五是构建法院与企业间的防范机制,深入企业司法服务。建立以保护企业交易安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维权机制,定期组织法官深入企业主动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企业在想什么、盼什么、需要什么,并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咨询解答,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降低交易成本,预控经营风险。

六是构建联动机制,加强与区内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将法院工作作为促进园区经济发展链上的关键一环,积极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与区内其他部门沟通联系,从“案结事了”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园区企业争取便利、共谋的问题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