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妥善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作者:李猛 许雪樵 陈爱侠 发布时间:2008-03-28 浏览次数:764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和谐司法、案结事了”为目标,并制定了各种具体措施规范案件流程。例如:对于开庭传票已经送达而当事人没有到庭的,法官不能轻易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审判,而是要在开庭之前要尽力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找当事人不到庭的真正原因。对于有调解可能的,不拘泥于时间、地点,努力促成调解结案。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和谐司法、案结事了”为目标,并制定了各种具体措施规范案件流程。例如:对于开庭传票已经送达而当事人没有到庭的,法官不能轻易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审判,而是要在开庭之前要尽力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找当事人不到庭的真正原因。对于有调解可能的,不拘泥于时间、地点,努力促成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