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虎丘区法院在晨间执行中,突遇一名案外人无端言语攻击执行人员,阻碍法院执行公务。该院执行人员迅速反映,果断处置,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避免事态扩大。

 

为寻找长期传唤不到庭的被执行人,该院执行人员晨间加班至辖区内某小区开展搜寻。执行人员上楼找人时,一名自称业委会委员的男子询问留守警车内的驾驶员是否有小区居民犯法。获知法院正在执行公务后,该男子质问“你们法院进来杀了人怎么办?”声称法院必须获得业主委员会批准才能进入小区,并拿出手机对法院警车拍照,引来过往群众围观和议论。

 

该院执行人员获知情况后对该男子进行耐心解释和劝阻,请其据理对法院执法工作提出意见。该男子不听劝阻继续拍照并要求法院警车立即撤出小区。为避免事态扩大,执行人员当即决定将该男子带回法院处理,疏散围观群众。通过该院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法律教育,该男子认识到其行为已对法院执行公务造成妨碍,诚心写下具结悔过书,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鉴于其有悔过情况,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0条的相关规定,从轻对其罚款3000元,并向其所在单位通报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