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狠抓审判质量严把“五关”倾力打造“精品案”
作者:胡长庚 发布时间:2008-03-27 浏览次数:794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紧紧围绕“创建全国优秀法院”这一主题,强调树精品意识、办精品案件,严把案件审判质量“五道关口”,力争把每一件案件打造成“精品”。
一是严把案件质量量化考核“职责督查关”。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审管办、立案庭、审监庭、政工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准备和督查整改等日常性工作。办公室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对院党组负责,层级管理,落实到人。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落实的“制度规范关”。该院制定了《案件执法质量量化考核评议办法》,把案件质量检查的程序、内容、评查标准、评查结果的处理等全部细化、量化,使之更加具体、科学、规范和严格,增强评查的可操作性。建立案件质量意见交换制度和加强案件质量通报制度,对发现带有普遍性和重大质量问题的案件,及时通报,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在各项制度的约束下,全院构成严密的质量监控网络体系,使人人视案件质量为“生命”,牢固树立“精品意识”。
三是严把程序、审执限合法的“流程管理关”。该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对收、结、执案件卡片填写进行严格监督,加强流程管理。加强对各业务庭案件审、执结情况跟踪检查,发出督办通知,实行每月通报制。各主管院长对于要求延期审理的案件严格把关,非法定理由一律不批准,并限期结案,违规必究。
四是严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四好标准关”。该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要求全体审、执人员把每一份裁判文书制作成“精品”。及时公布最新的各类裁判文书样式,要求每一份裁判文书达到文字流畅、观点鲜明、阐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的“四好”标准。各业务庭负责人及主管院长在签发裁判文书时,对文书中证据的证明力、断案的逻辑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不合格的文书一律不签发,确保了案件质量。该院还定期召开形式不一的座谈会、研讨会,对裁判文书创作改革进行探讨,对好的裁判文书发表意见,进行评比,相互学习,并将优秀裁判文书积极向上级法院予以推荐。
五是严把减少瑕疵、杜绝错案的“纠错整改关”。该院对于案件质量中容出现的如卷宗整理不规范、庭审笔录无审判员签名,诉讼费收据不入卷等“小问题”,专门召开庭室负责人及书记员、内勤会议,归纳不足,对于屡次发生的庭室作出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此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减少了以上瑕疵问题的发生,使该院的案件质量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