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五措并举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赵永祥 发布时间:2008-03-26 浏览次数:914
本网盐城讯:近年来,阜宁法院紧紧围绕市中院审判质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审判管理的基础
2006年初,该院党组为彻底改变审判质效徘徊不前、审判管理松散无力的局面,审时度势,果断决策,从全院抽调精干人员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明确了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全院审判工作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将审判管理工作强行纳入一体化的管理轨道。院党组的决策得到地方党委、人大的大力支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副科级建制的审批手续,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适应审判管理工作的需要,2007年初,该院修订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细则》,规范了审判委员会议案制度,成立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庭审能力考评委员会,各职能机构在审判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审判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研究解决审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院领导逢会必谈审判管理,形成了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其他党组成员协同抓,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将全院干警的注意力和兴奋力引导到审判管理工作上来,该院先后两次召开了审判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由审判质效指标高、办案效果好的部门和个人作经验介绍,并邀请市中院领导到会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为全院干警提供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平台,促进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狠抓全面管理,找准审判管理的着力点
该院把严格管理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有效手段,狠抓“三项管理”,一是狠抓案件流程管理。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对各类案件从立案、分案、审限管理、结案、卷宗归档、上诉案件移送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实时跟踪各个流转环节,设立案件审限预警机制,对所有案件按照法定审限,审限期满前一个月设立黄色预警线,审限期满前半个月,设立红色预警线,及时提醒督促承办人员抓紧结案,积极鼓励审判人员在法定审限内提速。并严把案件报结关,对审限进行统一扎口管理,凡需延长、扣除审限的,承办人必须填写审限扣除或延长申请表,连同卷宗交审判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延长或扣除审限。并对“四项案件”实行严格的督办催办制度,“四项案件”数始终控制在案件总数的15%之内,2006年以来,该院未发生一起超审限案件,二是狠抓庭长微观管理。该院根据《省高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制定了考核细则,全面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细化责任,对庭长与所在部门干警实行捆绑式考核,同奖同罚,庭长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该院刑庭庭长刘智明敢抓敢管,刑事审判各项质效指标一直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并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在全省审判管理工作现场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得到了省市法院领导的一致认可。三是狠抓干警自律管理。该院充分调动审判人员参与审判管理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审判人员开展自主管理。2006年9月,在全院开展了“百日办案”竞赛活动,营造了你追我赶,进位争先的强烈氛围。“百日办案”竞赛期间,全院审执结各类案件 1383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一半,办案周期缩短了三分之一,涌现了一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形成了审判管理由单一管理向全员管理、全程管理和全面管理转变的良好局面。2007年,该院审执结各类案件4671件,比2006年上升27.69%,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8.3天,同比减少5.79天,居全市第一。
三、严抓综合考核,找准审判管理的切入点
该院以审判质效考核为抓手,建立了办案数量、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审判能力为考核内容的综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各职能机构的功能,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法官庭审能力考核办法》、《法律文书优劣评定标准》等一系列考核制度。院里每月进行一次质效通报,部门每周进行一次质效点评。做到通报到人、点评到位。对审判工作中的个性问题,责成相关人员限期改正,对共性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2006年以来,该院共编发审判质效通报65期,先后对85名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进行了综合评定,对1335 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检查裁判文书4356份,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先后评选出 45 份优秀法律文书和24份差错法律文书,利用板块、局域网进行展评,极大地促进了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审判管理工作考核由单一的审判质效考核向综合能力考核转变。完善的考评制度准确地反映了审判质效的实际水平,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2007年10月,该院党组根据前两季度审判质效的态势分析,发现积存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案件投诉有反弹的趋势,及时作出决定,在全院开展“清积案、提质效、抓规范、降投诉、促公正”的专项活动,清理积存案件868 件,当年全院案件结收案比100.19%,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100%,案件上诉率、投诉率分别下降了4.26 %和0.45 %。
四、重抓审判质量,找准审判管理的支撑点
该院针对2006年审判效率大幅提升而案件发改率仍较高的实际情况,及时转变工作重点,将提高审判质量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点,长抓不懈,逐步建立了提升审判质量的有效机制,一是抓调解促质量。该院把提高调解率作为提升审判质量、实现案结事了的有效手段,树立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落实调解优先的工作机制。该院硕集法庭2006年以来案件调撤率均在90%以上,诉讼调解工作的做法被市中院、省高院以工作简报的形式转发。该院充分发挥硕集法庭诉讼调解特色法庭的示范幅射作用,到该庭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了全院案件调撤率的提升。2007年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1.7%,比2006年上升了6.23 %,跃居了全市前列。二是抓规范促质量。制定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议案制度,实行独任审判员、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审判委员会5级责任制,对造成错案的,逐案分析原因,严格错案责任追究,问责到人,不打“和牌”。对被确认的错案责任人,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全年有2件以上错案的实行诫勉谈话,调离审判岗位。2006年以来,该院先后有6名审判人员因被追究错案责任而被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2007年,该院案件质量大幅提升,案件发改率仅为0.35%,比2006年下降1.05%,实现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的双赢!
五、加强队伍建设,把握审判管理的关键
该院坚持以人为本,把队伍建设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关键,着力从源头上激发工作动力。一是抓学习提质效。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法院活动,建立健全每半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坚持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重点加强对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业务技能竞赛,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抓廉政提质效。坚持思想教育在前、制度约束在前,设立了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层层签定了廉政责任状。实行《廉洁自律情况通报》、《在岗情况检查通报》、《干警八小时之外活动督查通报》等多项通报制度。对违反省高院“六条禁令”的,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迁就护短。三是抓奖惩提质效。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将法官审判业绩作为对法官评定等次、兑现奖惩、职级晋升的主要依据,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基本条件。审判质效指标低于全市平均质效指标的,对部门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审判质效指标连续3个月低于全市平均质效指标的审判人员,6个月不得承办案件,作法官助理使用。2006年以来,该院先后有6个部门因审判质效指标在全市排名中游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在全院弘扬了正气,营造了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为审判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有力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