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宿城区法院埠子人民法庭是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该庭自被授予省级规范化示范点以来始终坚持“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抓审执,以规范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等手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措施,取得了良好得社会效果。

一、建章立制,确保司法行为规范化

在区法院院已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基础上,该庭又先后自行制定了“庭长职责”、“法定职责”、“书记员职责”、“法律文书送达规定”、“合议庭制度”等13项规章制度,以促使各项司法行为规范化。为了防止各项制度流于形式,该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以后便精抓落实,经常组织全庭同志学习,牢记相关内容,以便在工作中对照执行。

二、强化案件质效意识,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该庭在案件审理中狠抓质量和效率,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全庭干警一直在多想、多问、多学上下功夫,提高自己的司法理论水平。该庭还在抓案件质量同时不忘抓案件审判效率,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来,对审限长这一现象进行了查摆问题并进行了整改,尽力缩短案件送达和法律文书制作时间,现在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只有不到15天。该庭为确保案件质效,严格遵守省高院关于“两禁止”规定,“六条禁令”、“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五条禁令”,确保在执法过程中“公正、高效”。

三、完善庭前、庭中、庭后“三结合”调解及邀请人民调解组织人员参与调解机制,努力提高调解率,钝化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该庭率先构建大调解体系,成立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对辖区内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定其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调解水平。许多纠纷再经各乡镇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后,使得纠纷得以解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既减轻了人民法庭的审判负担,也减轻了老百姓诉讼负担,同时减少矛盾激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该庭对所受理的案件,在开庭前积极分析产生纠纷原因,找准调解结合点,在向双方送达法律文书就开始做调解工作,许多案件经耐心做工作,在庭前就能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在庭审中、庭审后克服畏难情绪,急燥情绪,做到思想教育和法律释明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对所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不是一调了之,而时常督促被告按期履行义务,我们现调解结案的案件80%以上自动履行,尽力做到案结事了,以减轻法院执行压力,减少社会矛盾,为服务我省“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打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四、实行巡回法庭制度,假日法庭预约开庭制度,落实司法便民措施

为落实“两便”原则,该庭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坚持对部分赡养,抚养纠纷案件以及老、弱、减、残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庭参加诉讼的,采取巡回法庭方式开庭审理案件,真正方便当事人诉讼。该庭是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假日法庭,该庭对有的当事人因工作等原因无法在工作日参加诉讼的,根据其申请,可以在节假日对诉讼案件进行审理,把司法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五、采取送达下乡、到村头,到学校等多种法律宣传形式,做到司法护民

针对辖区内老百姓法律知识水平低,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现状,该庭采取到街头、村头、学校进行普法教育、法律宣传等形式,讲解法律知识,指导他们如何解决矛盾纠纷,提高老百姓法律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司法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