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宣判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件
作者:孙发轩 发布时间:2008-03-26 浏览次数:1195
本网徐州讯:日前,睢宁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睢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将欠款归还给申请执行人,具有悔改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网徐州讯:日前,睢宁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睢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其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将欠款归还给申请执行人,具有悔改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