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陈浩亮 郭莉 发布时间:2008-03-26 浏览次数:791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心系人民群众,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结合点、着力点,增加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打击涉农犯罪营造安定的发展环境
铜山法院认清形势,积极研讨如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项集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系统工程中扮演更重要角色,置身于社会系统这个大环境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是全社会的责任,注重与各单位、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方方面面积极性共同参与,了解群众疾苦和需求,从点滴做起,拉近人民群众的距离,形成整体合力为大局服务。在审判过程中,该院重点打击“村痞乡霸”等黑恶势力犯罪,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犯罪,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的犯罪,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犯罪,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财产和农业建设资金、财物的案件,影响农村稳定和社会风气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破坏选举等危害农村集体民主管理的犯罪等,确保全社会稳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
多措并举化解纷杂的民间纷争
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铜山法院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快速解决矛盾纠纷的需求,注重研究、探索、建立、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用足用好法律,促进纠纷和矛盾的最小最早化解,让无钱的农民打得起官司、让不懂法的农民会打官司、让有理的农民尽快实现权利。该院在方便农村群众诉讼、保护农村弱势群众、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上狠下功夫,设立接待室、导诉台,接待来访群众,为5000余名群众和当事人提供法律资询,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当事人有效诉讼,根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抚恤、赡养、抚育等诉讼案件,及时减、缓、免收诉讼费,为相对弱势方提供法律援助,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2008年1至3月份该院在诉讼收费大幅下降,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共减、缓、免费用10.41万元,数十名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感谢信表示感谢。针对农村多发农民工追讨工资、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等类型案件,该院因地制宜发挥好诉调对接功能,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理案件的始终,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定纷止争,积极吸收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适用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使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他们谙熟杜情民意的优势,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纠正侵犯农民权益的行政行为,为促进农民生活宽裕方面搞好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延伸服务提升民众的法治意识
铜山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坚持从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上着手,建立了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巡回审理、就地开庭、以案释法等适应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延伸服务,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倡导诚信价值观念,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秩序;通过对效果较好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案件的宣传报导,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家庭美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注重把握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通过证据的分析、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正确使用,规范适用法言法语,注重行体语言,向老百姓宣传法治,引导老百姓守法经营、与人为善,演绎好善良与公正的艺术,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