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使诉调对接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鼓楼法院与徐州经济开发区联合制定出台《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和《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细则》。一是完善了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就地调解、巡回调解、申请确认等制度。二是确定了诉调对接的案件范围,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由立案庭在立案前告知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并通过调解解决,以节约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在立案庭设立引导员,进行诉前登记,设立台账,实行先调解。三是设立了考核制度,加强对“诉调对接”工作考核,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考核,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人员、经费、场地、制度上给与保证,对在调解委员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人民调解工作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