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调停中心审结18件农民工工资案件
作者:黄立威 发布时间:2008-03-25 浏览次数:662
以王长秀为代表的这18名工人原来在港闸区秦灶街道某服饰公司上班,2007年10月底,他们发现本该于上个月25日发放的9月份工资还未发放,且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不知去向,几天后工厂大门被关闭。一个月辛苦钱无着落的工人们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他们的权利,仲裁裁决在黄某缺席的情况下支持了工人们的请求。但裁决书送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突然出现,一纸诉状将该18名工人告上法庭,表示对裁决书不服,根据公司的考勤等材料,这18名工人中的大多数人不仅不能得到工资,还应向公司返还多领取的部分款项。
从仲裁申诉人到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工人们一时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港闸法院调停中心受理这些案件后,及时与工人们交谈,依法指导他们委派代理人参加诉讼。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成案件及时调解,法院通过多方渠道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就争议部分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