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8324,江苏省南通市港闸法院调停中心审结18件农民工工资案件,历时不足一个月。因18名工人大多系来自安徽、河南等地的外来打工者,为避免其来回奔波之苦,调停中心当日制作了调解书发放给双方当事人。

以王长秀为代表的这18名工人原来在港闸区秦灶街道某服饰公司上班,200710月底,他们发现本该于上个月25日发放的9月份工资还未发放,且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不知去向,几天后工厂大门被关闭。一个月辛苦钱无着落的工人们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他们的权利,仲裁裁决在黄某缺席的情况下支持了工人们的请求。但裁决书送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突然出现,一纸诉状将该18名工人告上法庭,表示对裁决书不服,根据公司的考勤等材料,这18名工人中的大多数人不仅不能得到工资,还应向公司返还多领取的部分款项。

从仲裁申诉人到劳动争议案件被告,工人们一时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港闸法院调停中心受理这些案件后,及时与工人们交谈,依法指导他们委派代理人参加诉讼。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成案件及时调解,法院通过多方渠道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就争议部分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调解。2008320,调停中心主任、承办人与书记员加班加点,再次组织双方进行核帐等工作,当日就15个案件的工资支付问题基本达成共识。324继续调解,双方终于对18个案件达成和解,由原告于2008410日前支付18名工人一定数额的工资款,工人代表当日即拿到法院的调解书满意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