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面“虎口”吞噬一命 桥梁管理者赔偿九万
作者:朱宏 李猛 发布时间:2008-03-25 浏览次数:923
本网徐州讯:桥面缺失两块水泥板,如“虎口”大开。过桥者不慎从“虎口”坠落丧命,引发了一起“民告官”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多次开庭、调解,桥梁管理者与死者家人最终达成了九万元的赔偿协议。
噩耗传来,小杨的父母如遭晴天霹雳。痛苦的杨家夫妇认为,作为该桥管理人的镇政府应对事故负责,遂将镇政府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178134元。而镇政府以其在事故发生前已在桥头设置了警示牌及土堆、已尽管理责任为由抗辩,不同意赔偿原告的损失。两次开庭,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
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从情入手、以理以法服人,给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法律释明工作,既让原告明白其诉讼请求必须都于法有据,又让被告明白其不能推卸责任。慢慢地,双方的情绪冷静了、心态平和了,分歧在逐渐缩小。合议庭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