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日前,徐州中院党组为进一步加强徐州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郑重作出十项承诺,并接受上级组织监督检查以及全市法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十项承诺内容:一是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审判纪律;二是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三是不泄露审判(执行)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四是不以说情打招呼等非正常手段干扰审判人员办案;五是不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六是不放任子女、配偶等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干预审判和执行工作;七是不利用婚丧嫁取等事宜收钱敛财;八是不接受管理对象和当事人出资安排的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九是不违规干预和插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招标活动;十是不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